木材粉碎机构件要求
木材粉碎机构件工
作要求:为了保证机器或结构物的正常工作,木材粉碎机构件必须具合足够的承受载荷的能力(简称承载能力)。为此,构件必须满足下列基本要求:
1.足够的强度 例如,起重机的钢丝绳,在起吊不超过额定重量时不被断裂。齿轮的轮齿正常工作时不应折断等。可见,所谓足够的强度是指构件具有足够的抵抗破坏的能力,它是构件首先应满足的基本要求。
2.足够的刚度 在某些情况下,构件受载后
虽未破裂,但由于变形过量,也会使机械或结构物不能正常工作。如图2—1所尔的传动轴,由于变形过大,特使轴上齿轮啮合不良,轴须和轴承产生局部磨损,从而引起振动和噪声,影响传动精度。因此,所谓足够的刚度是指构件具有足够的抵抗弹性交形的能力。 应当指出,也有某些木材粉碎机构件反而要求右变形能力,如弹簧、仪表中的弹性元件等
。
3.足够的稳定性 例如木材粉碎机的螺杆—类的细长直杆,工作时当压力较小时,螟杆保持直线的平衡形式;当压力增大到某一数值时,炽杆就会突然变弯。这种突然改变原有平衡形式的现象称为失稳。